內蒙古自治區(qū)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系統(tǒng)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信息
內容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辦理,提供本人身份證;非法定代表人辦理,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3、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4、提供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承諾書內容為:***:***,如所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或者偽造數據、資料或證書等情況,我方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注:(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掃描件,原件指原發(fā)證機關所發(fā)的證件。掃描件的內容必須真實,否則須承擔提供虛假材料的后果。(2)要求“簽字”的,需要對應主體親筆簽名,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無效。(3)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間內(以收取郵件的時間為準),供應商將以上所有資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內蒙古 ******限公司 郵箱。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