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重慶市南區(qū)路84號3-2房產招租 |
項目編號 | ****0328 | 租賃底價 | 0.035 萬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渝中區(qū)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招租方承諾標的簡況招租方簡況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https://www.****.com/hel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互聯(lián)網(wǎng)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承租方。
3、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重慶聯(lián)交所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并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將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1)標的是否通水電氣、電梯、網(wǎng)絡等;(2)能否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許可等相關手續(xù);(3)標的裝修現(xiàn)狀及管道建設情況;(4)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取得,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誤差;(5)標的及周邊樓盤現(xiàn)狀、商業(yè)配套現(xiàn)狀、周邊道路、配套設施、環(huán)境、工程配置條件等)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lián)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約定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無法通過二次消防驗收(若涉及)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6、租賃期內,承租方須按照合同及公告約定的用途使用承租標的,并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如遇臨時性特殊情況需改變的,須提前向招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招租方審批同意后方能實施。
7、租賃期滿或提前到期時,承租方除撤走可移動物資外,不得對已有裝修投入的固定部分進行拆除。
8、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當日內,將首期租金(3個月租金,按足月支付,若有培育期的,不考慮培育期)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并將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按足月支付,若有培育期的,不考慮培育期)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lián)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2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招租方驗收房屋無損壞、完結退房手續(xù)的,招租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9、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水、電、氣、電話、寬帶、閉路電視、物管、場地維護、設備維護、社會綜合治理、環(huán)境衛(wèi)生、公用設施費、防火安全、門前三包、保衛(wèi)、衛(wèi)生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10、除第9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本次交易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收費標準詳見
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11、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取得,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誤差。標的面積以現(xiàn)狀交付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果。
12、備查資料:***、咨詢報告。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105 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交所渝中分中心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滕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880 |
信息來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