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qū)2025年平原重點區(qū)域造林綠化工程(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昌平區(qū)2025年平原重點區(qū)域造林綠化工程(施工)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工程昌平區(qū)2025年平原重點區(qū)域造林綠化工程(施工)已由北京市昌平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京昌平發(fā)改(審)〔2025〕140 號批準建設, 招標人為北京市昌平區(qū)園林綠化局,工程建設資金來源 政府投資 ,工程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 ******限公司 。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昌平區(qū)興壽鎮(zhèn)、流村鎮(zhèn)、陽坊鎮(zhèn)、崔村鎮(zhèn)、百善鎮(zhèn)、小湯山鎮(zhèn)、馬池口鎮(zhèn)等,共27個地塊。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guī)模345506平方米
2.3 計劃投資總額 ****** 84(萬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43日歷天
2.5 本工程招標范圍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綠化工程、庭院工程和灌溉工程等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
2.6 其他/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須具備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并處于正常開業(yè)狀態(tài),且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
3.2 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具備相應的現場管理工作經歷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3.3 具有近年內至少有一個類似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業(yè)績;(業(yè)績以北京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自行錄入的業(yè)績等信息為準。)(如需要)
3.4 具有近年**0萬元 及以上(竣工合同價)的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 類似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業(yè)績;(業(yè)績須以北京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公布的業(yè)績信息為準。)
3.5 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沒有處于破產狀態(tài);
3.6 申請人的投標資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內沒有出現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問題。
3.7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投標。
3.8 分標段的招標項目最多允許中標標段的數量要求: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工程劃分標段中的(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標段要求:
3.9 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購項目。
3.10 其他要求:/
4.信譽要求
申請人須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相關名單。
其他要求:
5.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量制 。采用有限數量制的,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7 家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限定為 7 家。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與且符合本章第3條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方可于****-**-**日16時00分至****-**-**日16時00分,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企業(yè)CA電子鎖登錄電子化平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獲取的具體時間以電子化平臺通知時間為準。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為****-**-**日16時00分,申請人應當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上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上傳成功后平臺自動生成的回執(zhí)時間即為遞交成功時間,申請人應保留回執(zhí)。 電子化平臺中無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遞交回執(zhí)的;或回執(zhí)載明的傳輸時間超出資格預審文件規(guī)定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公共資源***服務平臺發(fā)布,同時在/上發(fā)布。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 北京市昌平區(qū)園林綠化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北京 ******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區(qū)政府街10號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區(qū)體育活動中心院內 | |
聯 系 人: | 王工 | 聯系人 : | 隋工 | |
電話: | 010-**** | 電話: | 010-**** | |
電子郵件: | / | 電 子 郵 件 : | / |
日期:****-**-**日 |
附件列表:
信息來源:***://beijing.****.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