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九江市柴桑區(qū)智慧物流園(二期)項目 第一次澄清文件說明 致所有潛在投標單位:***、招標文件中的第三部分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中第五點企業(yè)綜合素質(zhì)中其它評分內(nèi)容中投標單位近五年內(nèi)的業(yè)績原條款“投標單位近五年(2020年5月至開標前)(以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落款的時間為準)承擔的工業(yè)建筑項目獲得魯班獎(含境外工程項目)每個得1分”修改成“投標單位近五年(2020年5月至開標前)(以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落款的時間為準)承擔的建筑項目獲得魯班獎(含境外工程項目)每個得1分”。 2、原計劃工期:***(開始當天不計入);計劃開工日期:****-**-**日;計劃竣工日期:****-**-**日。 修改成:***:***(開始當天不計入);計劃開工日期:****-**-**日;計劃竣工日期:****-**-**日。 3、原開標時間:****-**-**日上午10:***:****-**-**日上午10:***。 4、其他內(nèi)容不變,與招標文件不符之處,以答疑文件為準。
信息來源:***://jiangxi.****.cn/jyxx/002001/****2/****/eba061f0-8847-4eca-96e0-466055eea41c.html2025-06-13 當前正在查看
變更答疑 九江市柴桑區(qū)智慧物流園(二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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