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百縣千鎮(zhèn)萬村高質量發(fā)展工程”(一期)項目——疊北人居環(huán)境提升項目——疊滘片區(qū)農(nóng)房建筑風貌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44 ****** 5-****-**-**
項目名稱:***“百縣千鎮(zhèn)萬村高質量發(fā)展工程”(一期)項目——疊北人居環(huán)境提升項目——疊滘片區(qū)農(nóng)房建筑風貌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日
原定開標時間:****-**-**日09時30分
一、答疑內容
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3.2.3中,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金額為:¥****.03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20 ****** 67元,但是在10.14第四大點中的第2點,“本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招標控制價為¥ 9,486,432.03 元[其中綠色施工措施費招標控制價為 20 ****** 67 元,建筑施工安責險(即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保險費(稅前)招標控制價¥52 ****** 62 元]”,這兩處的招標控制價和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招標控制價金額一致,是否描述錯誤?本工程的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金額是否以¥****.03元為準,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是否以¥20 ****** 67元為準?請明確
答:***“澄清修改內容”。
通過COS招標文件導入廣聯(lián)達,發(fā)現(xiàn)清單中除了有1樓-123樓的清單,還有1樓-123樓合計,但合計里面并沒有任何清單,該如何處理? 2、關于交通疏導員費用,不管是清單項,措施項目,其他項目或費用匯總項均沒有“交通疏導員費用”,該如何填寫該項報價?
答:(1)本項目招標工程量清單,根據(jù)招標人提供的資料編制,其中1樓-123樓合計,投標人無需填報;
(2)本項目交通疏導員費用以暫估價(¥25 ****** 00元)形式固化在招標工程量清單,投標人無需填報。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時,須檢查該費用是否已匯總在投標報價中,以免超過招標控制價。
二、澄清修改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4款第3點(二)為:“本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招標控制價為¥ 9,486,432.03 元[其中綠色施工措施費招標控制價為 20 ****** 67 元,建筑施工安責險(即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保險費(稅前)招標控制價¥52 ****** 62 元]”
現(xiàn)修改為:
“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 ****.03元[其中綠色施工措施費為20 ****** 67元,建筑施工安責險(即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保險費(稅前)¥52 ****** 62元]”
三、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fā)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 未 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3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標人:*********限公司
地址:***7號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代理機構:*********限公司
地址:***技大廈410室
聯(lián)系人:***、胡小姐
聯(lián)系方式:***-****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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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街道“百縣千鎮(zhèn)萬村高質量發(fā)展工程”(一期)項目——疊北人居環(huán)境提升項目施工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簽名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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