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屏鎮(zhèn)2024年防汛救災石料采購項目中標(成交)公告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
招標(采購)方式:***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日
開標(采購)日期:*******-**-**日
銀屏鎮(zhèn)2024年防汛救災石料采購項目中標(成交)結果公示如下:
中標(成交)單位名稱:*********限公司
中標(成交)價格:***(¥:***/噸)
招標(采購)人名稱:***
聯系人:***
電 話:****705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643
公示期限:***
若供應商(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所質疑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銀屏鎮(zhèn)人民政府
****-**-**日
2024-07-04 當前正在查看
中標結果 銀屏鎮(zhèn)2024年防汛救災石料采購項目中標(成交)公告
2024-07-01